1.大赛设“一等奖”4名(每个赛项第一名),“二等奖”8名(每个赛项第二至三名),“三等奖”12名(每个赛项第四至六名);“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优秀奖获奖选手颁发奖杯和证书。
2.获奖选手统一纳入“工友杯”高技能人才培育计划,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荆楚绝技绝活”征集展演活动,享受人才政策咨询、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发展指导、创新成果推介等服务。
3.大赛组委会将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展示入围决赛选手作品,并从中选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