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县总工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英山县总工会制订了《英山县总工会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有十条,对党员干部职工“8小时以外”的15个方面具体行为提出严格规范和明确禁止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自我约束。
下一步,县总工会将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及重要事项、特殊时期的行为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规范言行,干好“八小时”,管好“八小时以外”。 (陈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