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帮我要到了工资,我心里总算是踏实了。”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联合松滋市工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张某于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入职某工程建设咨询公司,该公司安排其在松滋市担任某项目监理工程师。后双方因为工资给付标准发生争议,张某于2024年6月向松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补足工资差额等共计16万元。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该公司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9万元。公司不服该裁决,诉至松滋法院。
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卷宗,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交流中,该公司认可劳动者所述事实,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于是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最佳调解方案,平衡双方利益。最终,双方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